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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革职官员的复出方式:只要没死就有机会

来源:肥壤网 2016-09-15 围观:

中华民族历史悠久,留下了无数的历史故事,值得一读。肥壤网历史故事大全栏目精心整理了大量历史故事,供读者在线阅读。这里小编给大家整理了一篇关于清代革职官员的复出方式:只要没死就有机会的历史故事,下面请跟随小编的脚步一起去看一下清代革职官员的复出方式:只要没死就有机会吧。

历史解密:清代革职官员的复出方式:只要没死就有机会

只要没死,就能复出

据中国历史第一档案馆的牛创平统计,在清代268年当中,涉及一、二品官员(大约也就是今日部级以上官员)的经济犯罪案件共有108件,案中被判刑的一、二品官员共有157人,其中死刑立决的68人,斩、绞监候也即死缓的47人,其他刑事处分的42人。

传统中国的制度,常常是太极的形状,有阴有阳。问责制度若是阳,则开复制度可视作阴。“开复”简单说即是官员复出。某种意义上,受罚官员获得开复,即是迎来其政治生命的第二春。既然如此,受罚官员自会千方百计去谋求开复。

乾隆

“开复”第一式:向皇帝行贿

有趣的是,他们甚至会采用向皇帝老儿行贿的方式。官员秘密交罚款赎罪,盛于乾隆时期。他们私下交纳的巨额罚款,少部分用于公共事业如河工等,大部分则纳入内务府,进入皇帝的小金库。

乾隆朝密记档记载大臣李质颖的一封奏折,称因自己在浙江巡抚任内未能参奏某位获罪大臣而愿罚银十万两,在粤海关任内奏事错误愿罚银2万两,还有其他杂七杂八的倒霉事,总计愿罚银25.6万余两。他要求以分期付款的形式按揭还罪,获得了乾隆的许可。在每年支付1.5万-2万两赎罪银的同时,李质颖依旧可以做官。而以其为官的公开年收入来算,李质颖很难支付此笔巨款,则他不得不变本加厉通过另外渠道敛财,也可想而知。

清代官员

“开复”第二式:“捐复”

在私下向皇帝行贿以赎罪之外,被革职的清代官员还可以通过公开“捐复”的形式复出。“捐复”是指捐银恢复受处分降革的原官。学者许大龄《清代捐纳制度》一书考论甚详。凡革职离任官员,其原来的官职等级、头衔、花翎都可捐复。有些甚至可以捐得比原先等级更高的官衔,只是不得补用而已。据陆陇其日记,在康熙年间人们还以捐复为耻,不好意思公开谈说。而许大龄指出,在乾隆之后,捐复被制度化,“不以为耻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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