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之还》
年代:宋 作者: 曾丰
公之还,谓常还兮,
独不谓公害。弹鼂冠,
斯传于馹,尚行于鹓。
何以居之,宰臣白囏。
岂无鸡舌,辅以麋丸。
于逶于蛇,与鼂为羽翰。
岂无辟水,枕以桥门。
于{左马右禺}于卬,与士为之壮。
天子曰咈,唯才是论。
胡为乎天骥,而拳之阑。
胡为乎隋珠,而藉之弹。
厥居惟{外门内亢},厥立惟胖。
斯佩斯环兮,毕我鼎彝之残兮。
独不谓公害。弹鼂冠,
斯传于馹,尚行于鹓。
何以居之,宰臣白囏。
岂无鸡舌,辅以麋丸。
于逶于蛇,与鼂为羽翰。
岂无辟水,枕以桥门。
于{左马右禺}于卬,与士为之壮。
天子曰咈,唯才是论。
胡为乎天骥,而拳之阑。
胡为乎隋珠,而藉之弹。
厥居惟{外门内亢},厥立惟胖。
斯佩斯环兮,毕我鼎彝之残兮。

姚合简介
共收录450首,包括:《送僧》、《送家兄赴任昭义》、《送崔玄亮赴果州冬夜宴韩卿宅》、《送李余及第归蜀》、《送饶州张使君》、《送张宗原》、《送杜立归蜀》、《寄贾岛》、《寄王度居士》、《寄杨工部,闻毗陵舍弟自罨溪入茶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