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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高院终审判决:济南中央商务区征收合法

肥壤网 2016-10-12 围观:

记者李明通讯员杨晓琳记者得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历下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一案作出二审判决,裁定项目合法、征收主体合法、征收程序合法、征收标准合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

据了解,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原告(拆迁范围内的居民)败诉后,原本参加诉讼的居民绝大多数认清了形势,理解了政策,主动签约,支持中央商务区建设。但仍然有极少部分居民不服判决,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审法院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合法,依法应予维持。上诉人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不予支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

另外,记者了解到,济南中央商务区(安置区)旧城改造项目签约率已达到99%。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历下区将不会放弃每一户、每一种方法、每一种关系、每一种可能,动员居民签约,继续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不允许也绝不可能出现早搬迁吃亏、晚搬迁沾光的情况。任何通过耗费时间,来达到迫使政府让步、获取更大利益的想法都是绝不可能实现的,因为济南中央商务区是政府主导的重大公共项目,实施全过程审计监督,拖来拖去,只会拖没了应得的利益和心仪的房子。

自济南中央商务区(安置区)旧城改造项目之初,无论是从项目的合法性上还是程序的严密性上,历下区都做了大量的全面而又严谨细致的准备工作。不管是将该项目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还是立项、规划、入户听取居民意见、召开居民听证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等,每个环节都有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法律专家和律师的全程参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居民代表的全程监督。针对个别居民想通过诉讼的方式获取更大利益的情况,很多已搬迁居民都纷纷表示,“经过两次判决,已充分证明了这一项目的合法性,希望还未签约的居民赶快签约,现在安置房建设已经开始了,千万不要因为受到律师蛊惑而损害了自己的应得利益。”

□记者王健通讯员李东

11日,记者从济南市交通局获悉,目前济南已经开工建设和计划建设的高速公路项目达到8个,济东高速年内建成通车,济青高速公路北线扩容工程济南段已经全面开工。据悉,今年济南市已新开通公交线路13条,优化调整公交线路16条。结合纬十二路道路施工改造,交通部门研究制定了BRT8号线开通方案及3号线等线路优化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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