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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三庆公社水业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一批次“天然饮用水”被检不合格处罚结果是什么

肥壤网 2016-10-14 围观:

国抽4批次不合格食品企业处理结果出炉

大肠菌群不合格的天然饮用水厂家竟不予处罚

齐鲁晚报10月14日讯(记者 王皇)14日,济南市食药监局官网公布了今年国家食品安全抽检中,检出的4批次涉及济南生产企业的不合格产品的处置情况。 记者注意到,济南三庆公社水业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一批次“天然饮用水”检验结论为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但是长清区食药监局依据《食品安全法》和《 山东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仅做出了“不予处罚;没收该批次全部不合格产品”的行政处罚。

此次公布的4批次不合格食品均在今年国家食品安全总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时检出不合格。根据公告的情况,不合格食品所在的各区食药监局约在抽检 食品生产日期后的一个多月后收到不合格报告,并以此进行后续处置工作。值得注意的是,检出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的济南三庆公社水业有限公司生产经营 的“天然饮用水”并未进行处罚,仅销毁了库存产品被销毁的产品的生产日期与抽检出不合格的产品的生产日期并不一样。

据公告信息,该企业今年4月19日生产的生产日期为20160419的4L/桶“天然饮用水”检出不合格。长清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在今年6月14日收到该产品的 不合格报告后,对该企业下达了停止生产经营的通知并立案调查。该局调查称,该公司共生产生产日期为20160102的4L/桶“天然饮用水”100桶,公司自检 化验用去15桶,国抽检测用去7桶,库存剩余78桶,9.00元/桶,货值900.00元。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及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山东 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八条第一款第一项,对济南三庆公社水业有限公司作出“不予处罚;没收该批次全部不合格产品”的行政处罚。该 局监督该企业对库存剩余的78桶“天然饮用水”予以销毁。

记者注意到,《山东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上述法条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应当依法不予处罚。虽然 调查发现的产品总量100桶除去化验抽检外,均在库存中,但日期却对不上号。详细情况记者还未联系到长清区食药监局相关工作人员,后续本报将继续跟 踪了解。

济南市长清区济南知味屋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生产日期为2016年4月20日的“黑西瓜子(五香味)”检出滑石粉项目不合格。今年5月31日长清区食 药监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对该企业下达停止销售的通知,并将2016年4月20日生产的(五香味)黑西瓜子39罐,原料仓库内生产上述产品的原料“鑫来顺 ”牌五香西瓜子6袋现场扣押。公告内容显示,该企业共生产了该49罐该批次产品,虽然距离该产品生产日期过去1个多月,据该局调查,除去内部质检用去 的2罐和抽检时购买的8罐该产品外,其他就都在库存中,剩余39罐。该局以《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及《山东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 权适用规则》第八条第一款第(一)项对该企业减轻处罚,处以罚款2000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80元,共计20080元”的行政处罚,没收了上述不合格的黑西 瓜子(五香味)。

济南餐餐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一批次“小麦粉馒头”检出脱氢乙酸项目不合格。天桥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对其罚款 5000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40元,共计50040元。

济南香优浓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奶茶(调味茶固体饮料)(原味/草莓味/香芋味)”检出糖精钠不合格,天桥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调查发现,该批次不合格产品共生产了3000袋,已售出1500袋,库存1500袋。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该批次1500袋不合格产品;处以罚款5500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150元,共计55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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