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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广告新规首张罚单开出 慎用绝对化用语

肥壤网 2016-09-05 围观:

《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9月1日刚刚实施,就有企业因违反新规被查。因涉嫌在搜索引擎中发布违法广告,海淀工商分局近日对百度、搜狗引擎以及北京宝岛妇产医院、京科肝泰医院、北京龙城医院进行立案调查,这也是本市首例违反《暂行办法》的案例。

自称“海淀最好”妇科医院

《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互联网付费搜索服务属于广告范畴,要求平台对付费搜索广告与自然搜索结果进行明显区分,显著标明“广告”。这就给“竞价排名”戴上了紧箍咒。

9月1日起,海淀工商分局稽查大队执法人员使用百度、搜狗搜索平台对200余家医疗单位进行了网上巡查,发现“广告”标识已经取代原来的“商业推广”。稽查大队执法人员宋巍表示,检查中发现大部分医疗机构能够严格按照《暂行办法》的规定发布广告。

但是,当执法人员输入医院名称时,发现仍有部分医院在搜索引擎中的“广告”出现绝对化用语,甚至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就发布广告内容。比如宝岛妇产医院称引进台湾“顶级”团队;京科肝泰医院自称“90%的肝病患者前来医院就诊”;龙城医院则自称是“北京海淀最好的妇科医院”。

无独有偶。百度、搜狗以及上海的三家医院也因类似原因被上海市工商局立案调查。新规施行后,上海市工商局监管人员通过多家搜索引擎,以“人流”或“人工流产”作为关键词进行搜索,发现上海南浦妇科医院、上海安平医院、上海徐浦中医院并不具备母婴保健技术资格,却在百度、搜狗发布医疗广告。

百度等涉嫌未尽审查义务

根据《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发布医疗广告应事先由卫生行政部门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出证。对于不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卫生部门不会允许其发布相关广告内容。作为互联网广告发布者,应当查验有关证明文件,核对广告内容,对内容不符或者证明文件不全的广告,不得设计、制作、代理、发布。

执法人员指出,百度、搜狗等搜索引擎作为广告发布者,涉嫌未尽审查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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