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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打假人引发社会争议 有些人栽赃勒索企业

肥壤网 2016-09-26 围观:

打假不应成职业 勒索违法当严处

日前,随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一些特殊的消费者再次引发关注。这些消费者以购买违规或者涉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商品,并通过投诉或者诉讼向商家索赔为职业。这个人群也被称为“职业打假人”。

职业打假人这一群体一直颇受争议。

有人将职业打假人比作市场的“鲶鱼”,客观上改善了消费环境。“我们要客观、公正地认识职业打假人的角色与功能,他们与工商等行政执法部门,能起到协同共治的作用,有助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刘俊海说。

也有人认为职业打假人占用了大量行政资源。“职业打假人也占用甚至浪费了很多行政、司法资源,工商部门反而无暇去处理真正的消费者纠纷。”北京消法协会副秘书长、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说。

一些职业打假人甚至通过“栽赃”要求企业付专家费、顾问费

“职业打假人对广告领域很关注,对净化广告市场有一定帮助。但有些人把投诉打假作为谋取私利的手段,并不可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广告司司长张国华说。

乐友国际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李珊介绍,公司曾遇到一位职业打假人网购了两盒几十元的食品,以标签中某成分含量标注不合规为由,索赔10万元。李珊认为产品不存在质量问题,拒绝其要求,最终工商及市场监管部门只要求乐友公司规范标签,无需缴纳罚款。“虽然职业打假人最终没占什么便宜,但这件事拖了很久,浪费了公司很多人力和物力。”

有些职业打假人甚至变成了“职业勒索人”,通过“栽赃”要求企业付专家费、顾问费。据业内人士介绍,一些所谓的职业打假人,不仅知假买假,甚至做假买假,比如在超市把面包、生鲜食品藏到服装货架的深处,等到商品过期时再悄悄拿出;把商品包装上的生产日期用化学药品擦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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